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早前向網媒《立場新聞》及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發律師信,認為鍾在《立場》一篇文章對他作出失實指控及誹謗損害其聲譽,要求《立場》刪除有關文章及道歉。
梁振英在Facebook表示,已正式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鍾劍華及《立場新聞》誹謗。梁振英表示,香港人有言論和新聞自由,同時所有人都有免於被誹謗的權利,這種權利受民事和刑事法的保護,罔顧事實中傷他人的人應該受到法律制裁。
《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早前表示不認同文章涉及誹謗,稱歡迎梁振英投稿回應。鍾劍華亦指他不會收回文章,也不會理會其律師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