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奧海城第1期商場排放未經妥善處理的污水至公用污水渠,違反污水排放牌照的規定,信和物業管理公司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2萬元。
環保署執法人員今年2月到奧海城第1期商場巡查時,發現商場其中一個隔油池排放的廢水混濁,懷疑隔油池未有正常運作,令未經妥善處理的污水排放至公用污水渠。在抽取污水樣本化驗後,證實污水的油脂超出牌照規定的上限5倍。該管理公司現已採取補救措施,包括清洗隔油池以確保其維持有效運作。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負責物業管理公司及牌照持有人,必須定期安排清理及維修保養其管理物業內的隔油池及污水處理設施,並確保設施維持有效運作及排放符合牌照訂明的標準,以免淤塞下游的公用污水渠及導致污水滿溢,影響環境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