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產官司餘波未了,當年商人陳振聰一方盤問華懋證人梁錦濠時,提到華懋把地皮賤賣給他,更聲稱大輝集團主席曾華山是「爆料人」,曾華山其後發現是梁錦濠的前女友陳佩君向陳振聰一方提供文件資料,遂控告陳佩君誹謗;曾華山於原審被判敗訴,其後上訴成功;陳佩君不服並上訴至終審法院,昨獲裁定上訴得直,反敗為勝。
終院昨頒下判詞,5位法官一致裁定陳佩君上訴得直。對於原告一方表示,陳佩君的言論會令人誤會他出賣生意夥伴,影響其聲譽,惟終院認為,陳的言論並非惡意虛假陳述,曾華山亦未能證明,外界會因此而誤以為他出賣別人。
判詞又提到,根據法例,與訟人士均享有豁免權,不會因其言論而被起訴;雖然原告一方質疑,陳佩君只是「消息人士」而非「證人」,但終院認為,受保障者應包括任何與訴訟有關人士,因此裁定陳佩君終極勝訴,兼得一半訟費。
曾華山回應稱,對結果十分失望,但尊重終院判決,又明言令他感到釋懷的是,法庭已確認他並無向陳振聰一方提供文件,還他公道,不會再令人誤以為他與陳振聰有任何連繫。
【案件編號:FACV2、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