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關於引進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出最高為人才無償贈與100%的住房產權。
據《海南日報》報道,指導意見指出,海南將逐步建立完善的引進人才住房保障體系,吸引各類人才特別是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來海南創業就業,讓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為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海南省為引進人才提供的住房保障方式,分為人才公寓、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購買商品住宅三種方式。當中人才公寓面向2018年5月13日後引進的大師級人才、傑出人才、領軍人才供應,每人限供一套。面積標準為,大師級人才一般不超過200平方米,傑出人才一般不超過180平方米,領軍人才一般不超過150平方米。人才公寓8年免收租金,人才全職工作滿5年由政府無償贈與80%產權,滿8年無償贈與100%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