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18年6月4日 時事脈搏

唐琳玲須付19.7萬訟費 料明獲釋

涉於法庭內拍照的內地女子唐琳玲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成,判囚7日,法官下令唐須繳付懲罰性訟費合共19.7萬元;上訴期結限屆滿前,涉案電話及SIM卡須交由司法常務官保管,而電話交還予唐前,會刪除3張涉案照片。不過,唐拒絕繳付訟費,指訟費是「不合理、不合法」,跟她沒有關係。

唐指出,黃佩琪大律師代表控方,她答應律政司邀請,而非她的法律代表;事前亦沒被告知要繳付訟費,認為自己沒有選擇。不過,法官陳慶偉反駁,指她不能拒絕控方的法律代表,又提醒她其實可申請法援,但她拒絕。

當頒令唐須付訟費後,陳官笑稱:「Very expensive photographs!(很昂貴的照片!)」唐亦表認同。陳官着唐下次要更明智地(be wise)處理事件,並特別感謝大律師艾勤賢的協助。

雖然唐被判囚7日,但扣除已還押日子,唐明日就可獲釋。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You are currently at: www.hkej.com
Skip This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