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及三名助理楊禮康、鍾雪瑩、張子龍,因前年宣誓風波期間企圖衝入會議室,較早時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案件今判刑,各人被判監4周。
各人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但期間不得離港。
較早時表明不會求情的游蕙禎,今早突呈上3封求情信,其代表大狀郭憬憲指,游蕙禎在過去數周有所反思,故呈上由游蕙禎親自撰寫、由其中史科老師林英傑,以及時事評論員林鴻達所寫的求情信。
游蕙禎親自撰寫的求情信中表示,由被定罪至判刑,一直思考案發時缺乏在他人立場考慮,只知要堅持理念。她又提及其父親數年前患癌,前年檢查時亦見癌細胞殘留肺部,並見日漸消瘦;其母親大腸亦曾出現癌細胞,她自言發生的一連串事件,為他們帶來的心力、壓力非外人所能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