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於法庭內拍照、後因沒有繳交保釋金被捕的內地女子唐琳玲,正式被控刑事藐視法庭,兩名證人下午完成作供,案件明早10時續審。
當日與首名證人一同旁聽佔旺藐視法庭案的第二名證人、實習大律師黃瑞欣供稱,見到唐女在小休後舉起手機、開着拍攝模式,向法官方向按了螢幕一下,並很快收回電話,但忘記其快速收回電話的動作。他並按唐女要求,返回當日聽審的座位,以便條紙充當唐女的手機,示範唐女拍攝的動作。
不過,唐女質疑「你是親眼見到(上述行為),還是你自己想像的?」黃回應稱是親眼見到。唐又問證人當日聽審時有否使用電話、使用電話的用途,有否瀏覽其他網站等,並問他有否留意她的手機當日有否連着耳機。黃供稱無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