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法庭拍照但拒保被捕的內地女子唐琳玲,下午繼續上庭,但她拒絕由法律援助署律師代表,選擇自辯。法官陳慶偉認為,對方或面臨刑事藐視法庭控罪,並決定押後案件明午再訊,而唐琳玲則交由懲教署還押。
法援署代表起初表示,因未立案及無控罪,故未能承接案件,但陳官表示將會有並說服對方接納申請,不過唐琳玲突然表示質疑法援代表專業,質疑對方不夠資格處理本案,因而拒絕其代理。
唐琳玲接獲控方最新提供的5份口供後,隨即多番向陳官提問,例如押後審訊會否導致額外成本,並反指照片證供中亦有其他人在法庭內違反條例。
陳慶偉強調,自己並非法律顧問,着她留待明天再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