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子唐琳玲未有如期交保釋金,高等法院昨發出通緝令將她拘捕,法官下令通宵還押。唐琳玲今早由警方押解至高等法院應訊。
唐琳玲因上周三(23日)在佔旺藐視法庭一案審訊期間於庭內拍照,法官陳慶偉上周五(25日)開庭處理後,決定把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冀在警方完成調查後決定下一步行動;期間唐琳玲不得離港,獲准以5萬元保釋候審。
不過,唐琳玲在72小時期限後並未繳付保釋金,警方前往她報稱的友人住址,惟該住址並不存在,無法尋獲,最終法庭發出拘捕令,唐琳玲其後在金鐘被捕。陳官昨午開庭處理,決定今早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