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女子在香港開設銀行戶口,協助洗黑錢1.8億港元,她承認一項洗黑錢罪,在區域法院被判監3年4個月。
案情指,一名台灣女子4年前於社交媒體被人游說投資,滙款7000美元至被告詹雪茹的香港戶口,該台灣女子其後發現受騙。
本港警方調查後將被告拘捕,發現被告以戶口多次洗黑錢,並涉及其他受害人。被告求情時指,只是借戶口給內地親戚做生意,並不知道金錢來歷。
警方表示,案情嚴重,涉及跨境犯案,會繼續調查有否其他人涉案。
警方又稱,法庭判刑反映案件嚴重性,亦起到一定阻嚇作用,呼籲市民千萬不要因為報酬或其他原因,處理一些來歷不明的金錢,亦不要借出戶口給其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