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花園將未經處理的生活污水,排放至公用雨水渠流入城門河,負責管理屋苑的康業服務有限公司,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被判罰款1.3萬元。
環保署人員去年11月巡查沙田大埔道沙田花園時,發現屋苑經公用雨水渠,向城門河排出有臭味的渾濁污水,經抽驗後,證實污水的大腸桿菌水平超出《水污染管制條例》牌照上限119倍,造成水質污染。
環保署指出,未經處理的生活污水含高水平大腸桿菌,對公眾健康及衞生構成威脅。環保署會不時巡查和檢測水質,以盡早追查污染源頭,而涉事的管理公司已經採取措施糾正污水處理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