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司法覆核懲教署要求男囚犯剪短髮的規定,早前獲判勝訴,懲教署不服提出上訴,上訴庭早上判懲教署上訴得直,維持現行男性囚犯需要剪短頭髮的規定。
上訴庭的判詞指,懲教署是綜合不同情況,對男女囚犯的儀容作規定,不能單以男性囚犯的髮型而斷定他們受到歧視,正如女性囚犯亦不能在獄中化妝。
梁國雄在2011年因衝擊立法會遞補機制論壇,被判服刑4星期,並被剪去長髮。出獄後,梁國雄於2014年提請司法覆核,挑戰署方規定男犯人必須剪短髮的工作守則,原訟庭當時裁定他勝訴。新守則原訂去年6月1日生效,懲教署其後提出上訴,獲准暫緩執行新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