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就《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舉行公聽會。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公聽會討論的焦點是如何做好《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而不是應否就《國歌法》立法。他重申,只要公眾尊重國歌,就不會誤墮法網。
他又稱,《國歌法》立法要明確維護國歌尊嚴,亦會兼顧普通法和本地實際情況,調整《國歌法》部分條文和用字。
新民黨區議員傅曉琳認為,香港有責任進行《國歌法》本地立法,她以國旗區旗條例為例,表示是保障公眾秩序的必要措施,有充分理據支持限制發表自由。
不過,有民主派代表就反對當局,將內地《國歌法》第一條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字眼,寫在草案建議條文內。其中公民黨代表擔心《國歌法》,會為《基本法》打開一個缺口,將本港「一國兩制」斷送。
教協會長馮偉華就質疑,《國歌法》要求把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認為會衝擊由本港教育系統和專業制定教學內容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