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建廳印發文件,將遏制假結婚假離婚騙購住房等行為,同時對與購房相關的戶籍政策作出了解釋。
新華社報道,海南省住建廳印發的文件規定,對以購房為目的頻繁離婚、結婚的,各市縣要對其購房資格進行嚴格審查,涉及假結婚、假離婚騙購住房的,嚴格執行《印發關於對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相關要求,將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名單報送全國婚姻登記信用訊息平台,實施聯合懲戒。
通知還明確,海南各高校在校大學生集體戶口不視為本省戶籍,購房執行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政策;已畢業且在海南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工作的大學生,戶口在單位集體戶口的可以視為本省戶籍,購房執行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政策。
此外,居民家庭成員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居民戶口登記簿為準。年滿18周歲的成年子女,無論戶口是否與父母在同一個居民戶口登記簿均可單獨購房。
此次限購的住房,包括商品住宅(普通住宅、高檔公寓、低層住宅和酒店式公寓)、產權式酒店客房、符合轉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含新房和二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