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中國男女因攜帶72公斤活鰻魚出境,去年在荷蘭普霍爾機場(Schiphol Airport)被當地警方拘捕,兩人昨日被判監6個月。
據荷蘭《華僑新天地》報道,去年4月17日,上述兩名中國男女攜帶的歐洲幼鰻,被裝在共36個盛滿水的膠袋中,並分裝在6個普通的行李箱內。他們當時已經辦理了登機手續,從葡萄牙飛到荷蘭,在普霍爾機場中轉,準備攜帶這些幼鰻乘搭飛機往中國。
自2009年以來,鰻魚在歐洲成為受保護的魚種。這兩名中國人沒有相關的鰻魚出口許可,因此被起訴走私。在審訊過程中,這兩名中國人表示是幫別人帶,在葡萄牙里斯本機場,有人請求他們攜帶這些行李箱到中國,這樣他們就有免費的機票。
該對男女亦表示,自己並不知道這些行李箱裏是幼鰻,他們只知道是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