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荷蘭簽署諒解備忘錄,設立雙邊工作假期計劃,雙方每年各有100個名額,而計劃將於明年起生效,逗留期最多12個月。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歡迎與荷蘭設立這個計劃,表示這個工作假期計劃除了可擴闊視野,亦給予香港及荷蘭的青年人一個在外地文化下獲取生活和工作經驗的機會,是次安排亦將進一步加強香港和荷蘭的雙邊關係。
荷蘭是香港第13個雙邊工作假期計劃夥伴。自2001年起,香港已先後與紐西蘭、澳洲、愛爾蘭、德國、日本、加拿大、韓國、法國、英國、奥地利、匈牙利及瑞典訂立工作假期計劃,至今已有超過8.5萬名香港青年參與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