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經本周二流會後,早上再開會逐項審議條文。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黃惠沖表示,草案無牴觸任何《基本法》條文,因此立法會有憲制的權力通過草案。
就議員早前提出的法律問題,黃惠沖指出,「一地兩檢」安排沒有減損港人出入境和法律等方面受《基本法》保障的自由和權利,因為即使不是透過「一地兩檢」,任何旅客選擇進入內地、在任何內地口岸區,都要遵守內地法律。
對於有意見質疑,草案在西九龍總站設立內地口岸區,將牴觸《基本法》第80條,即是香港各級法院行使特區審判權的條文。黃惠沖指,各級法院的審判權可以受到法例規範,今次的草案亦有作出相關安排。
黃惠沖又指,草案一旦通過,將會成為香港法律的一部分,到時內地的執勤人員,將會根據香港的法律,在站內的「內地口岸區」執法,因此不會違反《基本法》第22條第3款,即是在香港的內地人員,都須遵守香港法律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