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諮詢委員會今日舉行會議,聽取政府就提高新批渡輪服務牌照年期、以及每段延續牌照年期上限的建議,並討論電車公司的加價申請。
交諮會主席郭琳廣表示,委員歡迎政府建議修訂《渡輪服務條例》,以提高新批或每段延續的牌照年期上限,由原來不得超過3年,增至最長不超過5年的牌照期,但牌照期總計上限為10年的規定則維持不變。
他又稱,委員期望若政府建議的修訂獲立法會通過,可鼓勵營辦商作所需的長遠計劃及投資,以為市民提供更高質素和可持續發展的渡輪服務。
此外,郭琳廣表示,委員知悉電車公司的營運及財務狀況。在商議電車公司的加價申請時,委員已考慮及平衡所有相關因素,包括財務可行性、建議推行的改善項目及公眾的接受程度。
交諮會將會向政府提交建議,供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