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旅客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走私沉香罪名成立,分別被判監禁4星期及6星期。
海關人員上周四(2017年12月28)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一名出境男旅客,在其背包內檢獲約2.2公斤土沉香木片,估計市值約17.6萬元。
另外,於周日(12月31日),另一名男子在深圳灣管制站接受海關人員截查,關員在他背包內檢獲約4.4公斤沉香木片,估計市值約35.2萬元。
漁護署指出,所有品種的沉香均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任何人士如非按照規定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列明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萬元及監禁兩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