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積金中心發布《關於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補充規定》和《關於深圳市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兩項文件徵求意見稿,擬提高深圳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加大對繳存職工的利息補貼力度。
據《貸款補充規定》意見稿,職工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現行的50萬元(人民幣,下同)提高至60萬元;家庭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現行的90萬元提高至110萬元。3類購房情形最高額度可以上調一定比例。其中,購買首套住房最高額度可以上調40%;多子女家庭購買住房最高額度可以上調40%;購買深圳保障性住房最高額度可以上調20%。
若職工同時符合多種上調情形,上調比例還可以累加。多子女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最高額度可以上調60%;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住房,最高額度可以上調80%;若同時滿足以上3種上調情形,最高額度則可以上浮100%,即職工個人申請最高可貸120萬元,家庭共同申請最高可貸220萬元。
另外,為進一步緩解職工的還貸壓力,擬增設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前償還公積金貸款業務。正在享受公積金低息貸款的職工,如果辦理現有的「還貸提取」公積金業務後,其本人和配偶公積金賬戶仍有餘額的,還可以申請「提前償還公積金貸款」業務,將餘額提前償還公積金貸款,每年可辦理一次。
至於《利息補貼通知》擬提高利息補貼標準,其中累計繳存1年或以上至5年以下,補貼標準將由歷年結息總額的5%提高至10%;累計繳存5年或以上至10年以下,補貼標準將由歷年結息總額的8%提高至15%;累計繳存10年或以上,補貼標準由歷年結息總額的12%提高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