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和上海清算所,今日聯合推出中央債券借貸業務。
通知指出,該業務採取中央對手方機制的集中債券借貸業務,是為滿足業務參與者的債券結算需要,以提升債券結算成功率為目的建立的風險防範配套機制。
借出方基於自願原則,向上海清算所申報願意出借的債券,構成可借債券池。當借入方結算日應付債券不足時,通過同業拆借中心發起中央債券借貸指令,由上海清算所在可借債券池內自動完成標的債券的匹配和借入、擔保債券的管理以及到期結算交收。業務參與者在借貸期間始終以上海清算所作為交易對手方,由上海清算所提供履約保障及違約處置等服務。
中央債券借貸業務合格擔保券,為在上海清算所登記託管的人民幣計價債券,包括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和優質商業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同業存單,以及優質發行人發行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