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2020年5月19日起,對原產於澳洲的進口大麥徵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為期5年。
中國酒業協會上月20日,向商務部提交《大麥反傾銷措施和反補貼措施復審調查申請書》,主張中國大麥市場形勢發生變化,請求商務部就繼續對原產於澳洲的進口大麥徵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必要性進行復審,並根據復審結果取消徵稅措施。
商務部上月27日,收到復審申請事宜通知了中國國內大麥產業、澳洲駐華大使館和澳洲穀物產業市場准入論壇,並向其轉交了申請書的公開文本及保密資料的非保密概要。規定時間內,調查機關未收到評論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49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48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自本月15日起對原產於澳洲的進口大麥所適用反傾銷措施和反補貼措施進行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