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發文要求,加強對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業務的合規監管,推動金融租賃公司業務轉型發展,突出融物特色功能,做精做細租賃物細分市場。
該份《關於加強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業務合規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稱,要引導金融租賃公司立足主責主業,加大在先進製造業、綠色產業、戰略新興領域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不斷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通知》並就融資租賃業務合規性問題組織各銀保監局開展專項現場檢查,着力整治金融租賃公司以融物為名違規開展業務,防止租賃業務異化為類信貸工具。
《通知》的發布實施,有利於規範金融租賃公司構築物租賃業務,提升業務合規性和穩健性,促進規範發展。下一步,銀保監將繼續督促引導金融租賃公司回歸本源、專注主業,提升合規意識和合規理念,強化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進一步發揮「融物+融資」特色功能,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