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察組、北京市東城區監察委員會消息,日前,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賀林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接受調查。
經查,賀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人員錄用、調動等工作中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多佔公有住房,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配偶吸收存款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違規持有關聯企業非公開發行股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錢款,偽造姓名並通過他人為其配偶辦理虛假身份證件。
賀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把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靠企吃企,大肆斂財,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同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偽造身份證件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特別是在2018年4月因違紀受黨紀處分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經人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賀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相應調整其享受的待遇;相關違紀違法所得予以追繳。北京市東城區監委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賀林自1996年起任職中國人民銀行,2003年10月任原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2013年12月任人行集中採購中心主任,2018年8月免職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