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去年7月公布,前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蔡鄂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受查,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蔡鄂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經查,蔡鄂生政治上徹底蛻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濫用金融監管權,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嚴重污染金融領域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奢靡腐化,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及旅遊等活動安排;寡廉鮮恥,大搞權色、錢色交易;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干預和插手行政許可事項;目無法紀,退而不休,頂風作案,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為他人在融資貸款、項目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蔡鄂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