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和深圳證交所發布公開徵求意見稿,擬分別對科創板和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進行修訂,其中科創板擬取消新股發行定價與申購安排、投資風險特別公告次數掛鈎的要求。
上交所表示,擬調整最高報價剔除比例,最高報價剔除比例由不低於10%調整為不超過3%;並強化報價行為監管,定價底稿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年。
深交所稱,擬將高價剔除比例從不低於10%調整為不超過3%,並明確對網下投資者報價異常行為的監管要求,明確涉嫌違法違規或犯罪的,將上報證監會查處,或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1年8月20日 中國財經
上海和深圳證交所發布公開徵求意見稿,擬分別對科創板和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進行修訂,其中科創板擬取消新股發行定價與申購安排、投資風險特別公告次數掛鈎的要求。
上交所表示,擬調整最高報價剔除比例,最高報價剔除比例由不低於10%調整為不超過3%;並強化報價行為監管,定價底稿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0年。
深交所稱,擬將高價剔除比例從不低於10%調整為不超過3%,並明確對網下投資者報價異常行為的監管要求,明確涉嫌違法違規或犯罪的,將上報證監會查處,或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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