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對原保監會印發的《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試行)》進行修訂,形成《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稿》相比《試行辦法》修訂的內容主要有六方面:一是將非壽險準備金評估規則與會計準則、償二代監管制度協調一致;二是總結提煉非壽險準備金監管的實踐經驗;三是增加內控管理規定,督促保險公司完善非壽險準備金工作相關制度;四是增加監督管理規定;五是增加法律責任規定,依據《保險法》對非壽險準備金相關違法行為進行明確;六是刪除《試行辦法》中的準備金報告章節,作為細則另行發布。
其中,保險公司應建立分支機搆的準備金評估或分攤機制,不得違規調整分支機搆的準備金。保險公司總公司不直接經營業務的,不得在總公司本級留存準備金。
下一步,銀保監將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建議,根據意見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徵求意見稿》,並適時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