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近日制定發布《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指數行為管理辦法(試行)》,將於8月1日起施行。
發改委稱,辦法的出台有利於促進包括大宗商品在內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市場價格的合理形成,推動中國價格指數市場健康發展。
發改委表示,辦法遵循規範行為、優化服務的原則,圍繞價格指數編制、發布和訊息披露、運行維護、評估、轉讓和終止等各種行為,提出系統規範要求。
其中,明確規定價格指數行為主體應獨立於價格指數所反映的商品和服務市場的直接利益相關方,要充分披露價格指數行為主體的基本情況、指數編制方案、指數最新值的簡要計算基礎和過程,編制方案應包括價格訊息採集點的選擇標準等。同時強調價格主管部門可對價格指數行為開展合規性審查,對不合規行為採取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