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副局長宣昌能表示,外滙管理要秉持支持金融創新和維護金融安全並舉的理念,從監管模式和監管手段上發力,平衡好創新和監管的關係。要推動外滙交易監管全覆蓋,大力發展監管科技,同時完善平台經濟領域跨境金融活動監管。
內地《中國外滙》雜誌刊登宣昌能的文章並指出,為推動完善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經濟治理體系,提高參與國際金融治理能力,外滙管理部門一方面要立足國內監管,嚴厲打擊外滙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阻隔外部風險衝擊;另一方面,要不斷強化國際視野,提高參與國際金融治理和域外監管執法的能力。
他指出,針對內地日益融入金融全球化以及中美戰略博弈長期化的形勢,應適度完善金融領域和外滙領域法律域外適用體系,滿足中國對海外資產和海外中資機構的管轄要求,為應對外部風險提供法律工具。
在外滙交易監管方面,宣昌能認為,要強化功能監管和穿透式監管,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只要涉及跨境資金流動,以及本外幣兌換的機構、產品和活動,都要納入監管,並對同類主題、同類業務實施統一監管規則,不留監管空白。堅持金融持牌經營原則,境外機構在其本國獲得的牌照,必須在設立商業實體並進行准入備案,堅決杜絕「無證駕駛」。
宣昌能說,跟蹤研究金融科技前沿技術,分析跨境支付、加密貨幣、互聯網金融跨境展業等金融科技對外滙交易模式的影響,儲備相關的監管技術和應對舉措。
對於金融科技發展方面,他稱,要順應金融科技發展趨勢,推進大數據、可視化、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應用,以技術驅動型監管代替傳統監管模式,實現即時監管、動態監管和全方位監管。推動多維度數據採集,構建涵蓋跨境業務的全口徑、全生命周期的數據生態系統,夯實發展監管科技的大數據基礎。
對於市場關注的平台經濟,他指出,要明確平台金融活動要以服務實體為主,對於違規經營、無序擴張、監管套利等行為,要給予嚴厲查處。規範平台經濟的跨境投融資行為,防範跨境無序擴張和大規模資金跨境轉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