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等五部委近期發文要求加強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管理,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未經相關監管部門設立的機構不得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
該份名為《關於進一步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對於已發放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督促小貸公司制定整改計劃,已放貸款原則上不進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業務,嚴禁違規新增業務。
通知並指出,小貸公司要加強貸款客戶身份的實質性核驗,不得將大學生設定為互聯網消費貸款的目標客戶群體,不得針對大學生群體精準營銷,不得向大學生發放互聯網消費貸款。
放貸機構外包合作機構要加強獲客篩選,不得採用虛假、引人誤解或者誘導性宣傳等不正當方式誘導大學生超前消費、過度借貸。
對於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守風險底線,審慎開展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可開發針對性、差異化的互聯網消費信貸產品。要嚴格貸前資質審核,實質性審核識別大學生身份和真實貸款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