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發布通知,開展2021年度企業債券本息兌付風險排查和存續期監管有關工作。
通知要求,對近期和2021年度企業債券本息兌付等風險進行全面系統排查。對排查後存在償債風險的企業債券,列為重點關注對象,第一時間組成風險應對工作專班,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分管負責人負責,制定應對方案,定期進行調度,及時協調發行人、主承銷商等開展風險處置,並派專人赴企業現場督導,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及時推動化解風險。
此外,對區域內已發生違約且尚未處置完畢的企業債券,加強與發行人、主承銷商、債權代理人、地方政府等各方的溝通協調,積極推進企業債券風險處置,維護債券持有人合法權益。
通知還提出,對已發行企業債券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如發現募集資金使用、資產重組等方面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各省級發展改革委及時提出整改要求予以規範,對相關責任方進行懲戒等。
通知認為,須壓實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屬地管理責任、強化主承銷商等中介機構風險排查責任及提高企業債券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和存續期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