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深圳經濟特區成立40周年,在這漫長歲月,深圳與香港的關係不斷演變,從最早期由港商提供技術及資金打造前店後廠,到深圳發展起來與香港既競爭又互補,而未來則大有可能是深圳全面超前,與香港分道揚鑣。中央剛發布的《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年─2025年)》,描畫了未來的改革開放藍圖,推動深圳更上一層樓,在多個範疇有可能比香港更優勝。香港則陷入不進則退的困局,有別於內地的制度優勢及國際聯繫似乎日漸被蠶食,此消彼長之下,終將被取而代之,並非杞人憂天。
《實施方案》涵蓋方方面面,重點在於下放決策權力,並且不斷強調以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手段推動改革,讓深圳先行先試,打造為可吸引國際資金流入、適合國際企業營商、滙聚國際專才的城市,儼然是以超越香港為目標。
具體來說,在法制上,支持深圳擴寬經濟特區立法空間,在新興領域加強立法探索,依法制定法規規章。知識產權方面,開展新型法律保護試點,建設成保護知識產權標杆城市。至於引才,將探索優化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許可審批流程,放寬境外人員(不包括醫療衞生人員)參加各類職業資格考試的限制。金融發展則重提發行CDR(中國預託證券),並會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構建與國際接軌的規則體系。
法治制度、產權保護、接軌國際,向來是香港這個國際金融中心的獨特優勢和條件,難怪《實施方案》一出,立即有不少聲音指深圳將大幅拉近與香港的差距,增強在大灣區建設的核心引擎功能,香港的角色將進一步淡化。
其實,中央賦予深圳擔當新時代改革示範區的使命,對香港也並非全然不利,因為兩地間競爭和合作並存,今次是一種互相激勵的助力,會否取代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反而更視乎香港自身的發展。
對於深圳的改革能否形成國際金融中心的關鍵體制,各方有不同見解。深圳前海曾一度被形容為第二個香港中環,但在2014年到2017年擔任前海創新研究院院長的本港經濟學者陳坤耀教授回港後表示,香港的角色不會消失,制度是不可能搬過去的,依制度而行的專業服務同樣不能,因為內地始終有一個更大的框框,涉及國家安全或利益層面,無論如何都不能動搖,正如前海有意試行普通法,結果未有成事。
那麼,若然是香港自己放棄傳統,甚至把固有的制度打爛,便是自毀長城,因此最重要是先做好自己。一方面,能否藉着《實施方案》中鼓勵深圳境內企業到境外上市融資、推動「數字人民幣」國際合作、開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等,強化本港的磁吸力。另一方面,香港也要向世界彰顯「一國兩制」無變質,繼續是國際大都會和金融中心。否則,外資與其留在一個與內地城市無太多分別的香港,倒不如直接走進深圳和上海。
深圳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有更多自主權,以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向前進。回看過去40年的改革開放歷史洪流,深圳也曾遇上發展停滯,陷入瓶頸,惟始終沒放棄先行先試的制度特色,結果屢獲中央交託新使命,迎來一片新天。香港目前也走到關鍵時刻,若不好好維持制度優勢,豈不是自甘墮後,任人超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