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局公布調整樓市的政策,涉及限購年限、完善信貸措施、調整稅收等8項措施。
在商品住房限購年限方面,規定在深圳市落戶滿3年及連續繳納36個月個稅或社保,才可購買商品住房,原規定為落戶即可購房,屬一線城市中最寬鬆。
深圳市住建局指,稅收調控方面,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徵免年限由2年上調至5年,將對目前二手市場過熱產生抑制作用。
另外,按新規的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措施,買家的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沒有物業,以及無商業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貸款首付款比例續為最低30%;若沒有物業、但有商業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分別不低於50%和不低於60%;若在深圳本市擁有1個住宅,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分別不低於70%和不低於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