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就《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特別規定》公開徵求意見,規定借鑒科創板試點註冊制改革的實踐經驗,並結合創業板特點優化政策。
中證監表示,規定的出台旨在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規範創業板試點註冊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活動,保護投資者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據了解,規定借鑒科創板核心制度安排,在基本制度與科創板總體一致,包括將參與詢價的投資者限定為7類專業機構投資者、對戰略配售不設門檻、對設置超額配售選擇權不設門檻等6項主要制度。規定主要是定原則、立框架、劃底線,由交易所規定具體指標等要求,以提高制度包容性和適應性。如發行人和主承銷商確定發行價格時,剔除最高報價的具體要求和比例由交易所規定。
同時,為充分考慮創業板作為存量板塊的現實複雜性,規定在防控風險、保護中小投資者等作更針對的制度安排。
中證監說,未來將按實施情況,完善科創板發行承銷制度,令各板塊基礎制度協調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