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發布《關於發行監管工作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關安排的通知》表示,本着便利行政相對人的原則,對近期發行監管工作作出相關安排,盡可能減輕疫情對發行人的影響。
《通知》稱,對於發行人的回饋意見回覆時限、告知函回覆時限、財務報表有效期屆滿後終止審查時限等與發行審核相關的時限,以及已核發的再融資批文有效期,均暫緩計算。
防控疫情期間,為便利相關主體,發行部開通以傳真、電子郵件、郵寄光碟等為主要形式報送文件,也將以傳真、郵寄或公告等為主要方式送達發行核准批文、回饋意見、告知函等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