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元旦日宣布,為支持實體經濟發展,降低社會融資實際成本,下周一(6日)下調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人民銀行調查統計司司長阮健弘等撰文指出,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的調整不代表貨幣政策立場變化,其主要目的在於提高流動性供給的普惠性,增強流動性的穩定性,降低融資成本,以及流動性調節的操作成本。
文章稱,從國際比較看,目前中國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仍然較高,具有較大的調整空間,可操作性較強。
文章指出,應客觀看待法定存款準備金率這一政策工具,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作為流動性調節工具,其運用一方面要與其他政策工具相配合,另一方面要與流動性需求相適應,不能僅通過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的調整來判斷貨幣政策的「鬆」與「緊」。
文章並稱,央行綜合運用多項政策工具調節流動性,目的是發揮金融輸血造血功能,為實體經濟健康發展提供適宜的流動性。
阮健弘等認為,通過調整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的方式調節流動性,在普惠性、穩定性、低成本性和可操作性方面都具有比較優勢。充分發揮法定存款準備金率調整的效力,對於優化流動性供給、服務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有裨益。
從國際比較看,目前中國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仍然較高,具有較大的調整空間,可操作性較強。未來,中國可在「三檔兩優」的存款準備金制度框架下調整優化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綜合運用其他貨幣政策工具,為實體經濟提供長期、穩定的流動性。
阮健弘等並指出,目前不適宜用大幅擴表的方式提供流動性。流動性調節政策工具選擇不存在固定的範式,要結合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的特徵和經濟發展對流動性的需求選擇最適宜的政策工具。由於中國央行資產規模較大,進一步調整資產負債表在操作頻率方面存在一定約束,目前通過調整法定存款準備金率調節流動性是合適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