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閉幕會,表決審議通過新修訂的證券法,在證券發行制度、證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購、訊息披露、投資者保護等多方面作出修改,修訂後的證券法將於明年3月1日實施。
修訂後的證券法明確,證券從業員禁止買賣股票,違規將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
對於訊息披露違法,最高處以1000萬元人民幣罰款。
新華社指出,「升級版」證券法標誌中國資本市場在市場化、法治化的道路邁出重要一步,作為資本市場的根本法。
2019年12月28日 中國財經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閉幕會,表決審議通過新修訂的證券法,在證券發行制度、證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購、訊息披露、投資者保護等多方面作出修改,修訂後的證券法將於明年3月1日實施。
修訂後的證券法明確,證券從業員禁止買賣股票,違規將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
對於訊息披露違法,最高處以1000萬元人民幣罰款。
新華社指出,「升級版」證券法標誌中國資本市場在市場化、法治化的道路邁出重要一步,作為資本市場的根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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