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網站公布,日前,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茅台酒廠(集團)黨委原副書記、原董事長、貴州茅台原董事長袁仁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袁仁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將茅台酒經營權作為拉攏關係、利益交換的工具,進行政治攀附;大搞權權、權錢交易,大肆為不法經銷商違規從事茅台酒經營提供便利,嚴重破壞茅台酒行銷環境;大搞「家族式腐敗」;轉移贓款贓物,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
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非法獲取巨額利益;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袁仁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貴州省重點國有企業負責人,把黨和人民賦予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權當作個人和家族謀取私利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十分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袁仁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