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黃奇帆在2019中國營商環境研討會暨城市營商環境指數發布會上指出,12個自貿區應試驗國際營商環境標準,看是否適合中國,是否可複製、可推廣、可移植。
黃奇帆表示,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意味着整個國家跟協約簽訂國之間營商環境大體一致。國際化、公開化、法制化的營商環境是中國目前最迫切需要,也是改革開放所需求的。
他又稱,目前世界各個國家FTA討論的最基礎要點就是三零原則,即零關稅,零壁壘,零補貼。
對中國來說,保稅區是零關稅,但整個國家怎麼操作,是國家層面的的事;對地方搞自貿區來說,重要的是零壁壘、零補貼,是地方政府的行為怎麼國際化、法制化的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講,自貿區試驗本質上就是營商環境國際化的試驗,就是零壁壘的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