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計劃放寬大城市落戶條件,新華社強調,這不等於放鬆房地產調控。
新華社發表評論文章指出,放寬落戶條件,不等於放鬆樓市調控,只有堅持「房住不炒」定位,完善樓市和住房保障體系,才能降低民眾落戶城市的住房門檻,努力實現住有所居,充分接納落戶人口,同時防止樓價過快上漲。
國家發改委早前刊發《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其中在推行戶籍制度改革、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方面,提出放寬戶籍的管制,城區常住人口100萬至300萬的II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戶限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至500萬的I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寬落戶條件,並取消「重點群體」落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