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作關於外商投資法草案的說明。
王晨表示,為了加強對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的保護,草案在總則一章中規定,國家依法保護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投資、收益和其他合法權益。同時,設「投資保護」專章。
草案第二十條規定:國家對外國投資者的投資不實行徵收;在特殊情況下,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外國投資者的投資實行徵收或者徵用,徵收、徵用應當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並及時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草案第二十一條規定,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出資、利潤、資本收益、資產處置所得、知識產權許可使用費、依法獲得的補償或者賠償、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幣或者外滙自由滙入、滙出。
草案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國家保護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的知識產權,鼓勵基於自願原則和商業規則開展技術合作。
《21世紀經濟報道》引述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孟勤國表示,草案的條款對外國投資者的投資保護非常到位,保護力度超過現行《物權法》。草案中,對於外國投資者的投資徵收徵用的條件,限定在「在特殊情況下,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較《物權法》多了「在特殊情況下」,孟勤國認為,實踐中出於公共利益需要而徵收徵用的情形將大大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