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為切實提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效率和水平,人民銀行聯同銀保監會、農業農村部等日前聯合印發《關於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對標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三個階段性目標,明確了相應階段內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目標。短期內,到2020年,要確保金融精準扶貧力度不斷加大、金融支農資源不斷增加、農村金融服務持續改善、涉農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和支農能力明顯提升。
中長期,推動建立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適度競爭、有序創新、風險可控的現代農村金融體系,最終實現城鄉金融資源配置合理有序和城鄉金融服務均等化。
《指導意見》指出,積極引導涉農金融機構回歸本源;明確重點支持領域,切實加大金融資源向鄉村振興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傾斜力度,增加農村金融供給;圍繞農業農村抵質押物、金融機構內部信貸管理機制、新技術應用推廣、「三農」綠色金融等,強化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更好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融資需求。
同時,充分發揮股權、債券、期貨、保險等金融市場功能,建立健全多渠道資金供給體系,拓寬鄉村振興融資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