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引述消息人士透露,人民銀行牽頭制訂的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日前小範圍召集相關機構徵求意見,擬要求管控關聯交易,並明確資本充足率等要求。
消息人士表示,在人行起草的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辦法中,若一家公司持有多個金融牌照,將被視為金融控股公司並納入監管,但具體持有多少個金融牌照才被納入,目前仍沒有最終定案。
另一消息人士指出,管理辦法要求金融控股公司的非金融資產不得超過總資產的20%,對於非金融資產超過該限額的公司,必須單獨設立新公司。
此條規定的目的是防止一些金融控股公司野蠻生長,將金融機構作為提款機,惟機構對20%的比例設置反應較為強烈,因這將增加一些金融控股公司的合規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