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早前就寧波聖萊達虛增案,決定對該公司原董事長胡宜東、實際控制人覃輝、原財務總監康璐分別實施10年、5年和3年的實施市場禁入措施。
聖萊達的違規事項,主要是通過虛構影視版權轉讓業務虛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潤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虛增淨利潤750萬元;以及通過虛構財政補助虛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潤1000萬元,虛增淨利潤750萬元。
身兼星美集團實際控制人覃輝向中證監發信表示,就政府補貼和版權交易的事項,均是透過胡宜東向其陳述才知悉的,並認為是管理層在許可權範圍內決策操作的具體業務,他作為股東沒有必要干預,真實情況也是沒有參與,確實不存在處罰通知書所指的「點讚同意」和「授意」。
對於中證監向其實施市場禁入措施,覃輝指出,深感委屈痛心,認為處罰過於嚴厲,希望有機會向中證監陳述情況,減輕對他的處罰。一方面是不要影響聖萊達的重組脫困,另一方面是不要影響星美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