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建廳宣布,湖北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20條具體措施,促進全省建築業改革發展,在市場規則、組織方式、招標制度、建造方式、風險管理、工程結算、用工製度等7個關鍵環節,聚焦改革發展難題,有針對性提出創新舉措,力爭到2020年,全省建築業總產值年均增長12%以上。
湖北提出,將開展「承諾在先、動態核查」審批試點,實行容缺受理、並聯審批;加強行業主管部門的標後監管職能,非政府投資工程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嚴厲打擊工程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行為。
此外,適時取消省內勞務資質,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依法按月足額發放工人工資,對存在拖欠工資造成惡劣影響的企業列入「黑名單」。
同時,針對民營建築企業發展落後的情況,湖北將着力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強調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的原則,支持民營企業進入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