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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6日 中國財經

武漢開發商不得將住房核查資料作購房前置條件

在限購政策之下,不少城市要求對購房人已有住房情況進行核查以確認其購房資格。

新華網引述武漢市房管局指出,武漢市已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網簽備案系統進行購房人資格核查,不得將購房人提供相關住房核查資料作為購房的前置條件,並將嚴格查處開發商強制要求購房人提供「房查」資料的行為。

武漢市要求,企業在銷售商品住房過程中不得要求購房人提交個人房產訊息查詢資料;應通過「武漢市商品房網上簽約和合同備案系統」,對購房人的購房資格進行核查申請,相關部門將在兩個工作日內返回核查結果,首套剛需購房家庭為4個工作日。

同時,由開發企業將核查結果告知購房人,若開發企業強制性要求提供「房查」資料,購房人有權拒絕並向房管部門舉報,房管部門將嚴格依法依規對其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武漢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未來將在東湖高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務中心增設個人房產訊息自助查詢機。市民可通過房產檔案館信息查詢窗口、自助查詢機和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方式查詢其房產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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