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發布通知,試點發行地方政府棚戶區改造專項債券,旨在完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規範棚戶區改造融資行為,堅決遏制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增量。
通知稱,棚改專項債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管理,償債資金來源包括項目對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和專項收入等。
試點發行棚改專項債券的棚戶區改造項目應當有穩定的預期償債資金來源,對應的納入政府性基金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專項收入應當能夠保障償還債券本金和利息,實現項目收益和融資自求平衡。
在期限上,棚改專項債應當與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徵遷和土地收儲、出讓期限相適應,原則上不超過15年,可根據項目實際適當延長,避免期限錯配風險。
額度方面,財政部應在國務院批准的年度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內,根據地方棚戶區改造融資需求及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專項收入狀況等因素,確定年度全國棚改專項債券總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