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今日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詞時表示,普通法制度在香港沿用逾180年,是香港市民熟悉和信賴的一套法律制度,公正無私的法官、對辯模式的訴訟、無罪推定、對程序公義的保障、無合理疑點的舉證準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香港人習以為常,讓人感到安心的制度特色。
張舉能指出,普通法制度亦是香港眾多國際商貿夥伴和投資者相當熟悉的制度,不論他們背景為何,亦不論其本國是實行普通法還是大陸法的司法管轄區,採用英語有助確保外界容易理解司法程序,並促進對本港法律制度的信心。
他認為,普通法制度的延續對於國家和香港本身而言都是一項顯著成就,是成功落實「一國兩制」的體現,以及彰顯香港作為國家特別行政區獨一無二之處,香港是實行大陸法的國家境內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體現了中央對香港以其獨特法律體系去承托這個資本主義社會的堅定信心,從而加深公眾與國際社會對香港於1997年後持續成功的信心。
張舉能重申,香港繼續實行普通法制度,堅定不移地恪守法治和司法獨立,對於「一國兩制」方針的持續成功至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