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一案,今早在高等法院(移師西九龍法院)續審。控辯雙方今早完成就法律爭議陳詞。法官表示,將於本周五(22日)頒判詞,定奪控方有否逾時就煽動刊物罪檢控,另透露周五不會處理控方開案陳詞。
踏入第二日審訊,警方繼續在法院外嚴密布防,出動警犬、爆炸品處理課車輛,以及能夠同一時間發出15枚催淚彈的國產劍齒虎裝甲車坐鎮。
至於庭上狀況,黎智英的太太及兒女均到庭旁聽。黎智英則一如昨日身穿灰色西裝應訊,裝扮跟昨日相若;他今早步出被告爛後,一度有旁聽人士高呼「撐住」,保安人員見狀後立即喝止。
開庭後,控辯雙方繼續爭議「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檢控時限。涉案的《刑事罪行條例》第11條提到,就煽動罪提出的檢控,只可於犯罪後6個月內開始進行。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昨日表示,本案首篇煽動文章於2019年4月1日發布,若以當日計算,檢控期限在同年10月屆滿。
彭耀鴻昨日又說,就算以最後一篇涉案煽動文章發表日、即2021年6月24日計算,檢控期限會在同年12月24日屆滿;惟黎智英在2021年12月28日才首次就煽動刊物罪上庭,質疑控方未有在法定限期內開始檢控。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今日陳詞期間透露,控方在開案陳詞羅列161則被告有份發布的煽動刊物;他形容,法庭要處理一項橫跨逾兩年的串謀行為,當計算煽動罪的半年法定檢控期限時,應以2021年6月24日、即串謀結束日為開端。
對於辯方指,被告就控罪上庭一刻,才算開始檢控,周天行反駁稱,控方向法庭提交資料,已算開始檢控。他強調,煽動罪與國家安全有關,批評辯方的說法不切實際。法官聽罷陳詞後表示,將於周五(22日)就有關煽動罪檢控時限的法律爭議頒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