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珠醫藥(01513)宣布,公司於12月8日獲港交所通知,上市委員會已同意公司分拆麗珠試劑及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並已同意豁免嚴格遵守有關建議分拆至新三板的保證配額的適用規定。
公司稱,就建議分拆至新三板而言,麗珠試劑將不會發行任何新股份。建議分拆至新三板完成後,公司於麗珠試劑的股權(即47.43%)將維持不變。
公司並表示,視乎市況及所需監管批准,麗珠試劑其後可能轉至北京證券交易所發售其新A股。麗珠試劑該建議的發行新股將導致公司在麗珠試劑的股權稀釋,而倘落實,則根據上市規則,其將構成視作出售公司在麗珠試劑的股權。根據目前可獲得資料,建議中國上市所涉及的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少於5%。因此,建議分拆至新三板及建議中國上市均不會構成公司的一項須予公布交易。